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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体育职业学院 2022 年春季考试招生 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 育法》和教育部、天津市的有关规定,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, 依法招生,且结合天津体育职业学院的实际情况,制订本章程。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、规定及相关招生信 息的主要渠道,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。 第三条 学校概况 (一)学校全称:天津体育职业学院 (二)学校的地址: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团泊大道西侧、北 华路北侧 (三)办学类型: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(四)办学层次:高职 (五)学制:三年 (五)学校代码:1288(天津) (六)学校简介 天津体育职业学院是国有公办全日制高等体育职业院校,位于静海 区健康产业园天津团泊体育中心,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天津市第 一所集“运动训练、职业教育、体育科研”三位一体的高等体育职业院 校。总占地面积 311.5 亩,建筑面积 68632 平方米。 学院秉承“明德精学,追求卓越”的校训,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 的教育和体育方针、政策,依法办学。在竞技体育、群众体育、体育产 2 业全面发展的历史背景下,学院致力培养具备优秀运动能力和具有体育 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的应用人才为办学目标,以训练、教学、科研 “三位一体”的教育模式,着力推动理论学习和实训体验的有机结合, 促进学生的操作技能和文化素养的协调发展,服务于社会大健康领域, 不断满足运动队、业余体校、健身俱乐部及相关体育产业发展的多元化 需求。 学院设有运动训练、体育保健与康复、体能训练、体育运营与管理、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五个专业和足球、滑冰滑雪轮滑、排球三个专业方 向;15 个校内实训室和 120 余个校外实训实习基地。学院以市场多元化 人才需求为培养目标,突出“多大纲导教、多课堂施教、多能力执教、 多维度评价、多证书就业”的办学特色,全面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和综 合素质,为学生就业提供了更为广阔就业渠道。 学院共设 5 个教学系部,拥有一批长期在国家队、天津市一线运动 队从事体能、康复和科研工作、实践经验丰富的师资团队,以及在国际、 国内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双师型教练和高素质的文化课教师。学院现 有专任教师 67 人,硕士以上学位 49 人,占 73%;副高级以上职称 22 人, 占 33%,外聘兼职教师 29 人,初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、业务能力较强、 专兼职结合的师资队伍。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、设有教务处招生工作办公室,全面 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,制定招生政策、确定招生计划和规则、决定有关 招生的重大事项。 第五条 学院教务处招生工作办公室,负责组织、实施招生的相关 工作。 3 第三章 招生专业、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、办学条件、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,制 定 2022 年春季考试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专业。具体为运动训练、体育保 健与康复、体能训练、体育运营与管理、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五个专业 和足球、滑冰滑雪轮滑、排球三个专业方向。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以天津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为准。 第七条 收费标准:1.学费:5000 元/生·年。2.体能训练专业订 单培养学费:5000 元/生·年、技能培养费 7000 元(博鳌体育收取,二 年内免费获得四个职业资格证书,大三实习不再收取技能培养费)。3. 住宿费:4 人间 1200 元/生·年,6 人间 600 元/生·年。4.如政府对当 年收费标准进行调整,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。 第四章 报名条件 第八条 报名条件:符合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,且符合 下列条件者:(1)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(2)具有本市正式 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的普通中专、职业高中、技工学校(以下 简称中职学校)毕业生、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和具有本市中职学校正式 学籍的应届毕业生。(3)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,未婚。 第五章 体育考试报名方法、时间和方式 第九条 1.体育考试报名方法:报考我院的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, 网上填报个人信息。2.报名时间:2022 年 3 月 10 日至 20 日 22 点。3. 报 名 方 式 : 进 入 天 津 体 育 职 业 学 院 招 生 网 站 : (http://zsxx.tjvcs.cn/),点击“在线报名”,进入“春季招生”栏 目,按照要求真实、准确填写网上个人报名相关信息。 4 第六章 体育考试时间、地点 第十条 1.体育考试时间:2022 年 3 月 26 日早上 8:00。2.考试地 点:天津市静海区团泊体育中心田径场。如因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可抗 力因素而导致体育考试时间延后,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,以招考网 www.zhaokao.net或我校招生官网http:∥zsxx.tjvcs.cn公布为准。 第七章 体育考试科目、分值比例及规定 第十一条 1.体育考试科目:100 米跑、立定跳远和原地推铅球(男 5kg、女 4kg)。2.分值比例:100 米跑(35%)、立定跳远(35%)和原 地推铅球(30%)。3.规定:考生在遵守疫情防控要求,做好个人防护的 前提下,凭居民身份证、文化考试准考证(缺一不可)在规定时间内参 加学院组织的体育考试。4.考生自备考试所需的运动服、运动鞋及跑鞋。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程序 的原则;执行教育部、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 布的有关规定;在体育考试合格的基础上,以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职业技 能测试成绩为主要依据,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 录取过程中,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、纪检监察部门、考生和社会 各界的监督。 第十三条 学院对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,即先按春季考 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序,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 专业志愿顺序录取。同等条件下,优先录取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市级三 好学生、区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是获得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的 应届考生。 第十四条 学院对享受照顾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,按照天津市的相 5 关规定执行。体育加分按照运动员等级标准加分(以在国家体育总局官 网查实等级证书为准),一级运动员加 50 分,二级运动员加 30 分。 第十五条 已被我校春季招生录取的考生,如符合秋季普通高考报 名条件且参加考试,只能报考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志愿。如考生被普 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同时录取,只保留其普通高考 本科层次录取资格,春季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。 第十六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,执行教育部、卫生部、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及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教育部、卫生部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 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》等有关要求。对 于不符合要求的考生,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的 相关规定处理。 第十七条 学院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,不设其他语种。各专业招 生没有男女生比例限制。 第十八条 学院在接到天津市高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, 以邮政特快专递形式寄发录取通知书,考生可通过天津市高招办公布的 查询电话、学院的咨询电话或登录学院招生网等方式查询录取结果。 第八章 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,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复查。复查 合格者予以注册,取得学籍;复查不合格者,取消其入学资格。 第二十条 学院根据《天津体育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》进行管理, 按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。 第二十一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、市政府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 金、国家助学金及校内助学金;设有国家助学贷款;为贫困生设有勤工 6 助学岗位,保障了贫困家庭学生的就学,激励了优秀体育学生的创新发 展。 第二十二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体 育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。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 2022 年天津体育职业学院春季考试 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工作。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委员会、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 过,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。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凡以前学院有关招生工作 的政策、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,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。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。招生咨询过程中学院 咨询人员的意见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,不作为学院录取承 诺。 第二十七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:录取结果通过学院招生网、咨询 电话、邮政邮寄录取通知书公布。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: 咨询电话:022-68569013(兼传真)15922156134,18902005261 查询网址:http://zsxx.tjvcs.cn 邮 箱:tzyzs2017@163.com 监督电话:022-68569010 邮 编:301636 天津体育职业学院 2022 年 3 月